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 英语为:letter of credit。缩写为:L/C或LOC。
①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由银行发出的一种承诺,保证债务人到时按期还本付息。如果债券发行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开具信用证的银行则将履行还款义务。
②在国际贸易中,进口方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开具的保证支付文件,承诺当货物到达进口方或出口方发出货物时向出口银行支付款项。
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编辑本段主要特点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是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不论其名称如何,该安排构成对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信保的基本介绍如下:
中国信保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简称,是中国唯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与三个政策性的银行,即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并称为“三行一司”,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积极配合国家的外交、外贸、产业等政策,支持中国的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对企业来说,主要有以下帮助:
1、对企业的新老买家进行资信调查-------使企业在签单时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2、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保障-------买家的破产、拖欠、拒收、无力支付风险、银行的破产、拖欠、无力支付风险,以及买家和银行所在国家的政治风险得以保障,当发生风险时,得到赔付,企业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