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葡萄牙活猪及猪肉制品行业概况
根据葡国家动植物管理数据库(SNIRA)数据显示,2013年葡萄牙共养殖活猪191.7万头,同比增长0.37%。全国共有养殖户5418家、生猪屠宰场77个,猪肉分割厂309个,猪肉加工厂1334个。详见下表:
葡萄牙活猪及猪肉情况一览表
活猪数量(万) |
养殖户 |
屠宰场 |
分割厂 |
猪肉加工厂 |
|
全国 |
191.7 |
5418 |
77 |
309 |
1334 |
里斯本及特茹河地区 |
102.4 |
1051 |
20 |
85 |
211 |
阿连特茹地区 |
48.3 |
1121 |
4 |
27 |
142 |
中部地区 |
35.7 |
2729 |
13 |
72 |
402 |
北部地区 |
3.7 |
410 |
30 |
90 |
476 |
南部地区 |
1.7 |
107 |
12 |
44 |
|
亚速尔群岛 |
9 |
19 |
54 |
||
马德拉群岛 |
1 |
4 |
44 |
数据来源:SIPAC(葡萄牙动植物资料数据库)
葡全国共有负责肉类检疫的官方兽医203名,兽医助理86名。2013年检验结果优良的屠宰场、分割厂和肉类加工厂均超过70%。猪肉及制品样本抽样检查合格率为99.7%,微生物和化学成份检测合格率为90%。
葡猪肉及活猪贸易主要以进口为主,出口量较少。2013年葡猪肉进出口总量为16万吨,同比增长10.8%。其中出口3.3万吨,进口12.7万吨。主要出口市场是西班牙,占其出口的43%。其次是安哥拉、委内瑞拉和英国。进口主要来自西班牙,占其猪肉进口的97%。活猪进出口总量为142.5万头,同比下降4.7%。其中出口仅为16.8万头,进口为125.7万头。2013年之前葡活猪仅出口到西班牙,2013年除西班牙外,还出口少量活猪到比利时。进口主要来自西班牙,其次是荷兰、比利时,丹麦和德国。详见下表:
2012-2013年葡萄牙活猪及猪肉进出口情况一览表
猪肉 |
活猪 |
|||||||||
出口量(吨) |
出口额(万欧) |
进口量(吨) |
进口额(万欧) |
出口量(头) |
进口量(头) |
|||||
2012 年 |
28215 |
7042 |
115579 |
25858 |
203610 |
1291917 |
||||
2013 年 |
32666 |
8707 |
126656 |
29516 |
168231 |
1256550 |
数据来源:葡萄牙国家统计局
二、政府管理、疫情监测及检验检疫体系
1. 政府管理机构
葡萄牙食品和兽医总局(DGAV)是葡食品生产安全、动植物卫生检疫主管部门,隶属农业与海洋部,是猪肉生产及检疫官方管理机构。DGAV内设动物、植物监管、食品安全、动植物饲料等10个部门,还设5个区域管理部门直接对北部、中部、里斯本及特茹河地区、阿连特茹和阿尔加维五个地区进行垂直管理。此外,亚速尔及马德拉两个自治区也分别设有管理机构。
2. 活猪养殖及疫情监测管理
葡政府采取官方管理和养殖户自检两种手段对活猪养殖进行监管。DGAV通过注册管理及许可证颁布,和针对活猪健康检查、喂养、饲料、用药和残留等立法并监督执行,对活猪养殖进行监管并定期实地检查。对养殖户,养殖地点,养殖数量实行申报注册制度。要求每头活猪右耳均需佩戴记录编号以便识别。还要求养殖户随时记录现存数量、移动变更情况并及时申报。此外,活猪流动需要文件证明,活猪屠宰前需要有转运文件。从卫生条件达标的养殖场到屠宰场之前要有屠宰场的转送文件许可,从卫生条件未达标的养殖场转运或当有某种疾病疫情时,需要官方兽医机构签署的卫生转运文件方能流通。
养殖户则被要求强制执行自检管理办法: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观察活猪活动行为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防止情况恶化;把疾病体征汇总列表粘贴在显眼处,以便及时对照;健康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每天检查,如发现异常应立即调整维修;同时养殖环境及设施应定期检查保养,以杜绝安全隐患;生猪的喂养应根据其年龄及物种的不同制订具体喂养计划,保证生猪营养及体重均衡;保证舒适的进食环境及及足量饮用水。养殖户需记录上述检查结果,并至少保留三年备查。
葡萄牙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非洲猪瘟、典型性猪瘟、手足口病、猪水泡病、伪狂犬病等,目前除伪狂犬病之外均已扑灭。伪狂犬病目前在葡尚有病例,DGAV从2002年开始制订消灭伪狂犬病的计划。于2012年实行全面检查,由官方、养殖户、屠宰场、兽医,实验室共同参与,通过健康检查、分类、活动跟踪、血清筛查、注射疫苗等方式对所有活猪进行全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