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酱油什锦菜质量标准 SB 95-80
本标准适用于以酱油腌制的多种蔬菜混合制品。
1 感官指标 色泽正常,具有酱油腌制品固有之香气,咸淡、鲜甜适口,质地脆嫩,块形、色泽搭配美观,无霉斑,无杂质。
2 理化指标 见表1。 表1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不得超过 77.00
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 不得低于 12.0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g 不得低于 20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不得超过 1.00
砷(以砷计),mg/kg 不得超过 0.5
铅(以铅计),mg/kg 不得超过 1.0
添加剂 按添加剂标准执行
黄曲霉毒素 按黄曲霉毒素标准执行
3 微生物指标 见表 2。 表 2
项 目 指 标
大肠菌群近似值,个/100g 不得超过 30
致病菌 不 得 检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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