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赤砂糖卫生标准
GB 14964-94代替GBn 244-84
Hygienic standard of brown sugar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赤砂糖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由低纯度糖膏分蜜而得的带蜜的棕红色或黄色砂糖。
2 引用标准
GB 4789. 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 3 食品卫生徽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 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 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 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 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5009. 11 食品中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 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 5009. 34 食品中二氧化硫测定方法
3 卫生要求
3.1 感官指标 颜色棕红色或黄色,甜而略带糖蜜味,无异味,无可见杂物。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 指标
砷,mg/kg ≤ 0.5
铅,mg/kg ≤ 2.0
铜,mg/kg ≤ 10.0
二氧化硫,mg/kg ≤ 100.0
3.3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见表2。 表2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个/g ≤ 1000.0
大肠菌群,个/100g ≤ 30.0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 不得检出
3.4 生物指标 螨(在250g糖中) 不得检出
4 检验方法
砷、铅、铜、二氧化硫检验方法分别按GB 5009.11、GB 5009.12、GB 5001.13、GB 5009.34执行。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检验方法分别按GB 4789.2、GB 4789.3、GB 4789.4、 GB 4789.5、GB 4789.10、GB 4789.11 执行。
螨用漂浮法检验:取食糖250g,放入500 mL的三角瓶中,加20~25℃温水至瓶的三分之二处。用洁净的玻棒搅拌,并渐渐地补充温水到瓶口处,不使水溢出为止。用洁净的玻片盖在瓶口上,使玻片与液面接触,静置15min左右,取下镜检看15~20个视野。再用小匙将瓶口漂浮物全部捞出,放在内盛50%酒精或0.8%盐水的小培养皿中,充分把匙上的螨冲洗干净,镜检。把检出的螨放入50%~70%酒精瓶中保存或制作成玻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笪舜英。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3-18批准 1994-09-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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