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40─94
河虾卫生标准 代替 GB 2740─81
Hygienic standard for shrimp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虾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养殖或野生的河虾。
2 引用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 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量标准
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指标
虾体具有各种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屈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目 指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20
汞(以Hg计),mg/kg ≤ 按GB 2762
六六六、mg/kg ≤ 按GB 2763
滴滴涕,mg/kg ≤ 按GB 2763
4 检验方法
4.1 挥发性盐基氮按GB 5009.44执行。
4.2 汞按 GB 5009.17执行。
4.3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 5009.19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1-24批准 1994-08-01实施
GB 2740-94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湖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培珍、陈敏、李林富、余焱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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