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禁养区内养殖畜禽最高罚 5000元

时间:2015/7/8 15:58:15 来源:农民日报

《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在禁养区内养殖畜禽最高罚5000元,肆意乱扔死猪的最高罚3000元,公职人员渎职将受到行政处分。《办法》还明确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将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近几年,浙江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修复和标准化提升,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浙江出台了这一《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禁养区内全面禁止畜禽养殖活动,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则由当地政府限期转产转业、搬迁或关闭,如有养殖户拒不停止,最高可罚5000元;在限养区内,则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各地不得超过畜禽养殖总量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

畜禽养殖过程中,最大的污染在于粪便、死亡动物及产生的污水,对此《办法》也作出详细规定:畜禽养殖场可自行配套农田、园地、林地等,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就近就地消纳利用;也可通过与养殖、种植经营者或基地、合作社签订消纳协议进行异地消纳利用。

据了解,如没有经过处理,养殖场直接向环境排放废弃物,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废弃物渗出、泄漏的,当地环保部门将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如没有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为了落实地方和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办法》规定,今后,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若没有按照规定落实禁止养殖、限制养殖区域制度的,依法应当作出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搜索: 养殖畜禽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