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但各种风险和结构性矛盾也在积累聚集,农业资源环境已经亮起“红灯”。生态环境受损严重、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过大、弦绷得越来越紧,农业面源污染、耕地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温饱问题解决后,公众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这些问题带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倒逼农业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制约这两道“紧箍咒”,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转方式,重点是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真正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依靠资源和物质投入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调结构,重点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资源禀赋特点,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生产优先序和区域布局,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
2014年,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将其作为四大重点任务之一,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八项监管措施,印发了加强全程监管的意见,将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纳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推动地方落实责任和条件。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要求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2015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更进一步。农业部提出,2015年要坚持改革创新,突出依法监管,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总领,坚持“产”“管”并举,一手抓好标准化生产和过程控制,一手抓好执法监管和专项整治。
环保限制升级 行业洗盘加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必须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认识到资源环境约束对于畜牧业发展的影响。
2014年1月1日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各省份积极响应,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尤其是浙江、福建、广东等南方省份加速养殖区域规划,划定禁、限养区,开启大力度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养殖场拆迁及改造的热潮。2014年9 月,福建出台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要求2015年上半年,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全部关闭拆除,2015年前,所有规模养猪场(小区) 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废水达标排放。9月,湖北省环保厅联合省畜牧兽医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10月,浙江出台《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畜禽养殖场将实行环境“准入制”。11月,湖北省通过《湖北省畜牧条例》,自 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广东省正着手制定广东省“史上最严的环保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