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一批法规11月1日起施行 餐馆“最低消费”将被禁止

时间:2014/11/1 12:31:02 来源: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消息,进入11月,《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10月27日转发了住建部等十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自今年的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内等公共资源内,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设立自由会所。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将在本月生效,办法规定禁止餐饮业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企业若违反规定,将最高面临三万元的罚款,同时餐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办法还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该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的限制性条件。

自今年的11月1日起信访部门加强对出信、出访事项的督察督办,未履行督办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机构将被追责,关于进一步加强出信出访办理工作的办法要求,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返回结果,或者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越级走访等事项,信访部及时编制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将向有关方和部门提请追责。

同时今后沿用15年稿费标准将大幅提高至每千次最多三百元。

新出厂摩托车如果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也将不得销售。



相关搜索: 餐馆 最低消费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