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消息,进入11月,《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10月27日转发了住建部等十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自今年的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内等公共资源内,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设立自由会所。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将在本月生效,办法规定禁止餐饮业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企业若违反规定,将最高面临三万元的罚款,同时餐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办法还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该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的限制性条件。
自今年的11月1日起信访部门加强对出信、出访事项的督察督办,未履行督办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机构将被追责,关于进一步加强出信出访办理工作的办法要求,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返回结果,或者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越级走访等事项,信访部及时编制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将向有关方和部门提请追责。
同时今后沿用15年稿费标准将大幅提高至每千次最多三百元。
新出厂摩托车如果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也将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