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是百姓餐桌上常见的食品,这些日常食品的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一段时间以来,市纠风办多次接到群众反映,一些无证无照的豆腐作坊隐匿在城乡接合部,生产环境恶劣,质量安全没有保障,还假冒其他厂家的商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这些黑作坊往往在查处取缔后,又迅速地死灰复燃。
黑豆腐作坊究竟该由谁来取缔、查处?近日,市纠风办、市食安办召集质监、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特别是无证无照作坊的监管查处等相关问题进行协调,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明确职责,切实履行职责。会后,相关职能部门都提交了监管措施。
【不明晰】
质监部门:必要时配合查处
市质监局表示,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按照《产品质量法》采取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为确保质量安全,将加大对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查频次,对不合格的小作坊业主依法进行查处。
对镇、街从事小作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质监部门将加强法律法规、小作坊生产经营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监管能力。对于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取得营业执照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小作坊,则通过抄告平台、函告等形式,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必要时配合进行联合查处。
工商部门: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针对豆腐小作坊存在问题,市工商局表示,将继续组织开展流通环节豆制品抽检工作,重点抽检豆制品黄曲霉素、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注意做好不合格豆制品退市等后续处置工作;监督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市工商局将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定,及时通过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抄送商事主体登记信息,以方便监管部门指导商事主体办理许可事项。同时,建立监管联动机制,监管中发现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查处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对市、区政府牵头组织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将积极落实,加大部门协同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