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消费者最好选择 预包装奶茶产品
针对此次奶茶潜规则研究发现的情况,市食安局提出了有关建议:首先,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预包装奶茶饮料(固体饮料)、大型连锁或信誉好的餐饮单位的奶茶产品;同时,建议各奶茶经营单位应注重原料管理,特别注重选择需低温保存的合格粉圆及低反式脂肪酸植脂末,加强制作工艺稳定性控制,提升蛋白质含量,降低反式脂肪酸含量;建议原料生产企业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添加剂管理,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此外,建议植脂末生产企业改进工艺降低反式脂肪酸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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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永富石旺鲜面店
生湿面检出防腐剂
深圳晚报讯(记者 陈莉) 针对有市民举报福永、西乡部分面制品经营门店涉嫌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被举报的门店进行了突击抽检,此次抽检了6家生湿面制品经营店7批次的产品,结果发现1批次散装生湿面条不合格,检出了苯甲酸。
根据昨日市食安局的通报,此次抽检了6家生湿面制品经营店7批次的产品,全部集中在市民和有关从业者重点反映的福永、西乡等地农贸市场,开展检测的项目包括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色素(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栀子黄,日落黄等)及非食用物质(硼砂、甲醛次硫酸氢钠)等。
经检验,本次抽检的7批次生湿面制品中合格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名称为散装生湿面条,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29日,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不合格批次产品的经营者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富石旺鲜面店,地址为宝安区福永街道新和社区水禾田农贸批发市场12-13号。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市食安局执法人员已依法履行报告送达、结果确认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据专家介绍,苯甲酸属于食品防腐剂。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苯甲酸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进行了限定,苯甲酸允许在糖果、酱油、果蔬汁饮料等食品中使用,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2~2.0g/kg,但不允许在生湿面制品中使用,因此,在生湿面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即为不合格,本次抽检不合格样品苯甲酸实测值为6.9g/kg。
市食安局表示,从本次抽检结果看,虽未发现添加硼砂、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的情况,但确有部分不法经营者为延长食品保存期,在生湿面中超范围、超量添加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对此违规行为,市食安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对此,市食安局再次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绝不可使用任何非食用物质,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使用,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