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法人员向店面负责人和店员们询问羊肉串每天的具体销量时,销售人员默不作声。
记者了解到,崔味居在沈阳设有多家肉串门店,上述门店店员称,其他门店也有这种羊肉串销售。
由于崔味居肉串店工作人员无法现场提供出相关肉品的检疫票据、营业执照和进货凭证,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暂停营业,将摊位上的肉品下架后做暂时封存。
截至记者截稿时,崔味居肉串店仍未向工商部门提供出肉品必要的进货手续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将对崔味居肉串店销售身份可疑羊肉串的行为做进一步调查。
本报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如果商家销售的羊肉串标称为羊肉,而其并非100%羊肉,那么,商家如未向消费者告知就存在欺诈行为,应当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