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江西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卖病死猪肉最高拟罚3000元

时间:2012/12/5 10:24:15 来源:信息日报

  4日,记者获悉,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江西省全面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对动物防疫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条例》草案即日起至2013年3月1日之前公开征求民意。市民有何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rd_bac@jiangxi.gov.cn)、传真(0791-88850387)、信函三种方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表达。

  卖病死猪肉最高拟罚3000元

  据了解,我省拟规定:对实施强制免疫后的猪、牛、羊、犬等动物,实行畜禽标识管理制度,无此标识的动物不得进入流通、经营领域。

  动物和动物产品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承运人凭证运输。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运输途中,对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产品,以及粪便、垫料、污物等,不准随意宰杀、销售或抛弃,须作无害化处理,否则,拟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宠物医院未办证要受重罚

  此外,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不得开业。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如开办宠物医院),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搜索: 江西 死猪肉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