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在将来,也是唯一的一套强制执行的食品标准”。但是,谷京宇话锋一转:“大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识也存在很多误区,如标准缺失、标准与国外不一致等。”对此,谷京宇解释道,我国食品标准总体上是适用的,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于标准制定的指标低而导致的;对于国内与国外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卫生部有关部门曾进行比较研究,结果显示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的差距不大。
我国允许使用的
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
当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张俭波说到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有2300多种时,现场传出一片压低声音的惊呼。
当张俭波说中国沿用了2000多年的“卤水点豆腐”中的“卤水”就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时,全场又一片惊呼。
张俭波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安全性,指不能给消费者带来健康损害;二是必要性,指必须在食品中达到预期的功能目的。其基本要求包括: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在分析对食品添加剂认识的误区时,张俭波列举了几个曾在全国掀起很大波澜的事件。“就以前些日子在上海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来说,其实是属于假冒伪劣问题,而不是食品安全问题,‘染色馒头’是在馒头加工过程中加入了政府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使馒头从外观上看起来像玉米馒头,其实原料中并没有玉米。柠檬黄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食品添加剂,但加在馒头中是非法的,因为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中没有允许在馒头生产中使用柠檬黄”。
“其他的,如三聚氰胺、苏丹红、孔雀石绿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物。”张俭波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