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生物柴油可降解,石化柴油做不到,但是长期以来,企业有技术,但没有政策支持,导致云南的生物柴油产得出,却卖不出。商务厅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市理论上每年可产生地沟油17000多吨,但大部分生物柴油企业已经因为原料没有保证,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解读 所谓的B5,就是在100%的石化柴油中调配5%的生物柴油标准,但是目前云南已经研发出B10、B20的技术,在全国是领先水平。利用地沟油加工制取生物柴油是地沟油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比较好的出路,能够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避免地沟油回流餐饮食品市场,解决城市最紧迫的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还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部分替代石化柴油,实现低碳减排,并形成长期稳定的消费市场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昆明至少设1个示范加油站
将昆明市确定为我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应用示范城市,其它城市也可视条件同步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对地沟油收集、运输、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合理布局地沟油加工点和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加工项目,规定减排、环保指标,并指定一批市政、公交、大型国有生产用燃油单位为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各成品油销售企业按规定采购、混配、销售生物柴油,并设立一个以上生物柴油示范加油站。其它城市根据示范效果,逐步推广应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 原则上,昆明市可设立3至4个地沟油收集、运输、提取加工企业,设立1至2个生物柴油生产项目;其它每个州(市)可设立1至2个地沟油收集、运输、提取加工企业,生物柴油生产项目应根据地沟油的收集量跨州(市)划区域合理布局3至4个。
>商务部门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采购、混配生物柴油,并纳入其销售终端面向市场销售,对积极主动采购、混配、检测、销售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在设施建设上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扶持;对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配合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现状:截至目前,云南省“喝上”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市政部门,只有公交,去年1月,昆明公交集团安装了一部“撬装加油站”,让38台公交车第一次“喝上”了生物柴油。但是,长期供应昆明公交集团的“油老大”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却表示,不同意生物柴油进入其销售体系。中石化和中石油曾表态,他们无权外采油,也不能接受和混配后销售生物柴油。而民营批发商则表示,因为政策不明确,怕生物柴油批发不出去,所以宁愿要油贩子9000元/吨以上的油,也不敢要8000元/吨的生物柴油。
解读:“政府将示范市指定的市政公交、工业用燃油企业、大型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柴油发电机等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和应用领域,成品油销售企业应优先保证生物柴油的供油。”此举在全国来说,可谓开了先河。今后云南的生物柴油将可以进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进行销售,此措施可以解决云南被积压的上万吨生物柴油,并且在产业上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发展,同时有利于环保。
地沟油管理纳入市长政绩考核
由各州(市)政府对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确定一个部门负责地沟油特许经营管理,通过招标确定特许经营资质企业。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可以取得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统一由有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方案和标准实施。
地沟油产生单位、地沟油社会零散收集者可与地沟油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建立收购关系,不得将地沟油出售给无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各地要将地沟油回收加工销售及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销售纳入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工作范畴,将该项工作列入州市(县、区)长岗位目标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