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黑腻腻的屋子,走进去却极深,到处是浓重的腥臭味。昏黄的灯光下,堆放在案板上的猪肉仍然清晰可见大量深色斑点和乌紫色块状,黑黄色的血水悉悉索索地滴下来,不断有绿头苍蝇“嗡嗡”地成群结队飞过来抢先“品尝”。三个超大的冰柜打开来,里面全是上百公斤的剥皮猪肉,臭味扑鼻,颜色也不正常。
这个地下屠宰场位于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乡下一处偏僻小山坡上,是陈某某贩卖病死猪肉团伙进行私宰的黑窝点,2011年7月24日晚,被当地警方一举捣毁。
事实上,当晚因为做相同“生意”而“倒霉”的并不只有陈某某。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采访。经深入了解,去年7月以来,福建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龙岩6地公安机关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成功侦破近年来福建最大销售加工病死猪肉系列专案,集收、运、制、销“一条龙”的犯罪网络被彻底打掉。
暴利: 专营病死猪变发财“捷径”
生于1979年的黄某某原本从事贩卖猪场淘汰猪的生意。听人说,做病死猪其生意来钱快,于是从2011年3月起他雇佣李某某等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到福州、福清和莆田等地收购病死猪并进行销售,短短4个月,贩卖病死猪肉10余吨,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没别的,就是想多挣点钱。”在福建省仙游县看守所,黄某某告诉记者,自己只有小学2年级文化,先前倒卖过菜,只够维持个人生活。后来做了几年生猪生意,发现越来越难做,价格抬得太高,根本没什么利润,想发财难于登天,“这才动心了。”
究竟是何原因让病死猪生意成了一些人眼里“发财致富”的捷径?
陈开某,08年就因贩卖病死猪肉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然而因为念念不忘于贩卖病死猪肉有利可图,将近50岁的他从2010年11月份起干脆拉上妻子林某某一起干。
据他供述,自己收购病死猪的成本一般是“每斤0.2元到1元不等”,有时甚至不需要花钱。收购来的病死猪经过其妻林某某屠宰后,他们再以每斤2元到2.8元不等卖给了陈某某。至2011年7月份案发时,陈开某夫妇销售病死猪肉达60吨左右。
紧接着,陈某某又雇人将自己多方收购的屠宰后的病死猪肉运到泉州一带向周某某、秦某某等客户进行销售,价格涨到每斤4到5元不等,仅8个月的时间销售得款40多万元。
其后,周某某与妻子吴某某用陈某某提供的病死猪肉,加工成香肠,再以每斤13.5元的价格在市场向顾客销售,从中获利。
“经过这些不法份子层层加价,病死猪肉‘身价’涨了10倍还有余。”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冬认为,种种情况表明,不法生猪养殖户(违规出售病死猪)>一级收购商(组织人员进行私宰)>二级收购商(组织人员对收购来的病死猪进行分类、制作、销售)>销售终端(集贸市场、餐饮企业和肉制品加工厂)的“产业链”已经形成,各个环节完整,分工明确,对象固定,打击难度大,隐蔽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