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消费者黄女士在吃亲戚送的某食品厂生产的月饼时,发现月饼里有蟑螂和蠕虫,感到特别恶心,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向厂方打电话反映情况,厂方却没有派人查看月饼和了解情况。黄女士于9月9日到内江市消委会投诉,要求赔偿。
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电话通知该食品厂,该食品厂委托内江经销商刘某到消委会处理。经双方当面打开月饼检查,确实发现一只长约一厘米的无头蟑螂,表面上还有一层月饼馅。随后,工作人员又发现一条身长接近一厘米的黑头白色蠕虫蜷缩在月饼馅里,正在爬动……经多次调解,商家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商家按十倍赔偿消费者990元,另补偿消费者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