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周然 通讯员:蔡发燕)为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近日,嵩明县工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把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入市关。
据了解,一直以来,嵩明县工商局坚持先证后照,严把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谁许可、谁取缔”、“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同时继续推进大型连锁超市、食品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与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建立农超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减少食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风险。还认真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不断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水平,以达到震慑不法经营分子的目的;坚持在全县抓好“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诚信市场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引导各类型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朝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素质,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牢固树立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