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仁县出台有关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推出家宴食品安全管理举措,为规范全县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
据了解,该县对农村家宴举办者或承办者的基本卫生条件、食品采购、原料质量、加工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乡镇、所在村委会以及县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对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停止食用和使用,封存保管,保护现场,不得将剩余食品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