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2日在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食品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依法、科学、公开地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标准的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要求。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
近年来,卫生部先后取消了溴酸钾、过氧化苯甲酰等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品种,还公布了6批64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以及22种可能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单,并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标准。
据邓海华介绍,卫生部下一步将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继续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