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南“瘦肉精”猪肉事件被曝光的当天,河南省及相关地市迅速反应,组成调查组赴各地展开调查, 涉嫌使用“瘦肉精”生猪及猪肉制品全部封存,凡涉及的县市的畜牧局长全部停职。(3月16日新华网)
我们对瘦肉精已喊打多年,但瘦肉精却非但没有绝迹,反而在某些地方愈加猖狂地滋生和蔓延,在今年的“3.15”期间,媒体披露的河南瘦肉精事件令人触目惊心。
有法律,有制度,有监管机构,但是这些都在落实过程中打了折扣,甚至彻底流于了形式,检疫的合格证明可以花钱买,动检站的通行证可以花钱买,屠宰场的印章可以花钱买(3月16日《新安晚报》),受地方利益、部门小团体利益以及个人灰色利益驱使的一系列潜规则,轻易地将职责和法定规矩挤到一边,护送着瘦肉精一路通关,瘦肉精得以“合理合法”地进入市场。
现在,河南祭出重拳,一口气向多位瘦肉精事件涉及地的县市畜牧局长“喊停”,这种处置看似及时给力,但却仍然让人心存疑虑—— 几位局长的下位能够换来食品安全的真正上位吗?
和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一样,河南的瘦肉精事件酿成的主要原因是动检监管责任心的严重缺失以及动检监管的乏监督,很多监管人员都抱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态,整个的生猪监管处于一种收钱放行的状态,而对这样一种失职渎职的监管状态,业内早已心照不宣,心安理得,专门的法纪监督部门更是很少过问。诚然,涉事的几位畜牧局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却不能只把板子打在他们身上,河南的瘦肉精事件是一起系统病、综合症,叫停几位畜牧局长的职务只是一剂退烧药,并不是消炎药,固然可以治标,可以泄民众之恨,可以在短期内产生一定的震慑力,可以唤醒些许的经营自觉和监管自觉,但是这种应急式的追责手段或监管手段却不能治本,不能形成长期的持续的遏制力,不能换来食品安全的真正上位。
食品安全的上位依赖监管的上位,而监管的上位需要长期的、大量的、琐碎的有质量的具体工作来支撑,单纯叫停几个局长,乃至撤换几个局长,难以实现监管的上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着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和素质培训,引导他们树立守土有责的宗旨意识,提升他们的监管水平;其次监管部门要明确工作人员的监管目标,严格工作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上级部门则要真刀真枪地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检查督导;再次要大力推动监管权力和监管程序、工作动态透明公开运行,让民众知道监管部门该做哪些事,干了哪些事,干到什么程度;最后对食品安全监管应该形成法纪监督、舆论监督的氛围和常态,让监管部门承受应有的压力。
食品安全上位的关键在于落实,叫停问题局长,甚或撤换问题局长,只是落实的一小步,要真正做到落实到位,还有太多问题需要解决。(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