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报讯(记者 赵雪飞 通讯员赵晓勇)近日,井陉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两起白酒商标侵权案,共查获假冒白酒3552瓶。
1月12日,井陉县工商局城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村高某家中存有一批假酒。经查,高某家中存有标识为山西太原酒厂生产的“晋泉”牌高粱白酒246箱,共计2952瓶,经山西太原酒厂打假办人员鉴定,这批白酒为假酒。执法人员立即全部予以扣留,并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此外,工商执法人员日前在一经营店前发现一可疑车辆。经查,车上装有标识为“百年山庄”白酒100箱,共计600瓶。该酒内外包装及瓶体均与承德避暑山庄实业集团生产的“山庄老酒”极为相似。经厂家鉴定,这些白酒涉嫌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属假冒白酒。执法人员依法对查获的白酒全部进行了扣留。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选择到有资质、信誉好的商场或销售点购买,注意查看酒类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商标标识等,并对相关购物票证进行有效保存。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收集好证据,造成健康损害的,应及时就诊并保存好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