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监管是重点
对于三聚氢胺,那道曾给无数父母留下心灵重创的阴影也许至今还未抹去,然而“三鹿事件”之后,又陆续出现了上海熊猫和陕西金桥问题奶粉。涉及三聚氰胺的乳业厂家,无论是上海熊猫还是陕西金桥,被查出的问题产品,均是使用了此前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奶源所致。根据陕西方面公布的信息,金桥乳业的问题奶源来自在2008年10月复检时,将不合格样品偷梁换柱后,一直存放在库房中,并在去年再度拿出使用,而上海熊猫也是使用回收炼乳,但来源不明。事件之后,也有不少网友发帖询问,三鹿之外的涉嫌三聚氰胺的乳品企业,为何听到的是召回信息,却唯独没有销毁公告。
珠海澳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明峰表示,最近的奶粉监管加重了地方责任制,出了问题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这样就很有效。现在国家检查比较严格,新生产的婴幼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有可能有一部分的企业是用未销毁的问题奶源,稀释之后重新投放市场,这样的三聚氰胺含量也可以低于国家标准,从而蒙混过关。
中国行业科学研究会奶业专家王丁棉指出,我国还应制定详尽的销毁法规,“出了问题,召回了,甚至销毁了,但是怎样监管整个过程?用什么样的技术手段召回(销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他说:“一些召回的问题奶源一般是当饲料或者烧毁,当饲料的话,毒素还是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烧毁的话,会释放二噁英。我建议用生物手段将毒素退去,就可以变‘废’为‘宝’,而不是只做简单的物理处理。”他认为召回是国际惯例,召回只是对消费者负责任,不是对整个社会、环境负责任。此外,政府的检测监管应包括整个生产过程和社会流通过程,双管齐下。
此外,他认为批批检测三聚氰胺的方式也不合理,“全都用的是国外的检测设备,300元检测一个批样,检测成本过高,浪费人力、财力。这样‘一刀切’的方式无疑会加重国内生产厂家的负担。”
上海奶业协会高级工程师顾家生也指出,单纯依赖“检验把关”的监管食品安全思维定势需要改变,基于定义和工艺的“过程控制”更为重要。他认为对于政府监管不应仅仅局限于对成品的抽样,而应注重生产制造过程的检验。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国家,政府有一种“驻厂监管”的常态管理形式,他们的法律具体规定了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现场”监管整个工艺流程。
标准法规有待严格完善
在笔者的采访中有关专家均表示,我国乳制品的有关标准、法规还不完善,给了绞尽脑汁谋求利益的某些无良厂商钻空子的机会,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
拿关于“milk(牛奶)”的定义来说,顾家生举例说,“生鲜牛乳系指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乳房内挤出的常乳。”与国际乳业联合会(IDF)的定义相比,我国关于缺少了“不准任何添加或提取”的禁令性条款。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专业教授张列兵也表示,有些相关标准中国放的过宽,比如婴儿奶粉中的矿物质灰粉含量就偏高。
在近期的媒体报道中,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徐沪建议研究食品安全犯罪和完善立法的对策,他以办案感受直言,“去年底和今年初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我们办案中查获的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这样的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也不足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
(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