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北南
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制定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近些年来,实名制犹如一把“万能钥匙”,被广泛应用或即将应用到了各个领域。这其中,有许多实名制是形势必然,如火车票实名制、存款实名制;也有的是争议多多,比如,菜刀实名制、网游实名制、手机实名制。说是形势必然,则在于实名制会有可能减少犯罪几率;说是应景,则实名制对于根本性的问题无从触及、无从解决,反而强化了形式主义,更让百姓承受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
三聚氰胺实名制,属于以上哪种?在笔者看来,如果实名制落实地规范严谨,其效力将远远大于或好于其他领域的实名制。原因有两个。其一,三聚氰胺不是菜刀,却是十足的“凶器”。菜刀可以有凶器之用,但大部分市民买来却是用来切菜的。三聚氰胺则不同,近些年来发生在食品安全领域三聚氰胺事件说明,三聚氰胺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已经变成了十足毒品。用实名制来规范管理三聚氰胺,显然要比菜刀实名制更有说服力。
其二,三聚氰胺实名制不涉及普罗大众的个人信息,只涉及部分商人的信息。于个人自由、隐私权来说,不足以成为一个“公共话题”。不是说,这部分商人的个人信息,就不应当值得保护,而是说,在三聚氰胺事件屡禁不止的话语系统里,用实名制的形式能够确保更大意义的公共安全。而如果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者能够遵守《侵权责任法》,相信这部分商人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不会成为问题。
三聚氰胺,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民族挥之不去的痛楚。然而,这仍然不是最可怕的。更让公众纠结的问题在于,三聚氰胺仍然在不经意间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形式给公众以打击。今年7月份,现身青海吉林甘肃的问题奶粉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数量更是达到了38吨之多。
实名制买进三聚氰胺,首先赢在威慑力上,因为实名制本身就是一种威慑,更是一种监督;再者,实名制也确实可以以“按图索骥”的形式“明确责任”,让那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商贩无处遁形。从这个角度讲,三聚氰胺实名制便不会成为让公众一笑了之的“哈哈镜”,相反,它还会成为在食品安全界斩妖除魔的“照妖镜”。我们可以确定地说,三聚氰胺销售领域的实名制,是符合公共安全利益的。用小品中的语言就是,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