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送一”的牛奶或者果汁、折价近50%的“特惠”饼干、“买大送小”的面包……每到周末,沪上不少超市卖场就会出现大量“特价”、“特惠”产品。但记者发现,在这些优惠产品中,有不少已近保质期;还有些商场将较为新鲜的产品与这类产品用黏胶带捆绑销售,一些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错把其中的“临界产品”当作同样新鲜的产品选购。
昨天下午,记者在一家大卖场的冷柜看到,牛奶、酸奶、果汁产品中的捆绑销售特别多,包括“买大送小”、“买二送一”、“买一送一”等。不过,若细看就看出了问题。比如,一款果汁类饮品被捆绑按“买大瓶送小瓶”的方式促销,算起来比捆绑销售前要节省6元钱。但记者查看了保质期发现,大瓶的保质期还剩下10天,小瓶的保质期只剩下2天。在饼干柜台一款“买一送一”的促销套餐前,记者发现上面一盒饼干是本月刚刚生产的,但下面一盒的生产日期被黏胶带遮住了,看不清楚。剥开黏胶带才发现,这一盒饼干下周就过期了。
曾在超市卖场做过促销员的宋小姐介绍说,将“临界食品”作为特价促销是很多品牌采取的方法。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虽然没有坏,但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愿意买的。事实上,将快过期的食品搞捆绑销售,就能顺利卖掉很多。她还透露,在捆绑销售时,黏胶带是有学问的,要尽量把“临界食品”包装上印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限”的那一面遮住,让消费者不易察觉。宋小姐说,毕竟“临界食品”并没过保质期,这种做法并不算违法;若是真的过期了,超市卖场也会及时将它们下柜。
通过捆绑大量销售“临界食品”,这种行为早已被监管部门所注意。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就曾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只是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而是指导意见,所以很多经营者没有采取这一做法。
对于这一现象,不少消费者觉得,经营者大可不必对“临界食品”遮遮掩掩。家庭主妇杨女士说,如今很多消费者十分注重产品的保质期限,如果发现经营者故意通过捆绑销售来处理“临界产品”,会使他们对经营者不信任,最终放弃选购这家商场的产品。而白领陈小姐说,在南京路、淮海路等好几家销售中高档进口食品的商店中,都辟有“临界食品”专柜,明明白白告诉消费者降价的原因是因为“临近保质期”,这一举措反而提高了商场的信誉度,引来很多回头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