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3日,针对食品包装市场混乱之势,国家质检总局重拳出击,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在食品包装行业大力推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三大类,39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否则,将面临最少10万元的罚款。
食品及包装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比实施前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确实起到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为消费者提供了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的作用。规范一旦实施后,相关部门将有章可依,对违规商人进行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其次规范是企业清洁生产、商家绿色营销的指南。我国正在制定的《循环经济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设计产品包装物时,必须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产品包装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标准如《食品包装用的复合膜、袋通则》正式标准目前已经通过国家标准委的审核,将在近期出台并实施。
即将出台的规范也规定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节能降耗和削减污染物的要求,优先选择易降解、易回收、易拆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这就要求生产者在保证包装基本功能前提下,要尽可能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和包装废物的产生,真正从设计上就考虑材料的消耗问题。这方面还需要有关部门根据具体的包装物,进一步制定明确的包装物设计及生产的标准,从包装材料使用的减量化以及对包装物使用过了以后回收再利用资源化方面,对生产者提出非常明确的要求。标准的实施将对没有环保理念、没有设计能力的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食品包装行业又是一次新的洗牌。
规范还要求企业,应在每个包装件上标示包装回收标志,并建立健全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加强对负责废弃物回收的机构和人员的培训,以保障回收标志被有效识别。此外,还规定所使用的初始包装材料应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的材料;提供的购物袋应选择可降解材料,且厚度大于0.025mm。
对于商家一定要紧跟国家的政策和标准的变化,在采购食品时一定要用新的观念筛选和确定合作企业,不要只为了产品好卖能赚钱就行,更多的承担起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相信有远见的商家在新一轮的食品包装大战中一定会取得理想的业绩,绿色营销的理念会在社会上蔚然成风。
第三引导消费行为,提供维权依据。《食品包装规范》对消费行为也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包装的空隙率和包装层数的控制,减少消费者因为过度包装而花的冤枉钱。在购物时,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品包装规范》的要求选购合适的产品,对严重违反规范的产品可以依法进行维权。
过度包装,除了严重浪费资源,产生过量的垃圾之外,由于过度包装的产品高价要由购买者来承担,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还助长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容易滋生腐败。送礼的人希望有面子,有的商家正是利用过度包装诱导和放大消费者这种心理,来赚取更大的利润。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措施来抑制过度包装,作为消费者也应瞪大眼睛明白消费,不要搞攀比,别花冤枉钱。
我们经常说不以善小而不为,在文明世界的大舞台上每个消费者的角色平凡而又普通,像大海里面的一滴水,像万木丛中的一片绿叶。然而消费者却是构建文明消费环境的厚重基石。每个人或许职业和身份各不相同,但是大家扮演着同样一个角色,那就是消费者。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我们期待更多的消费者能够承担起共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消费责任,在掏腰包消费的时候多考虑一下我们的资源与环境,多为我们的子孙留下一些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