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包装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绿色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尺寸、包装检验、抽样、标志与标签、贮存与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4892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9681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1320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GB/T13757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5233单元货物尺寸
GB/T15239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15482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16470包装托盘包装
GB/T16716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
GB/T18006.2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降解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减量化reduce在保证盛装保护运输贮藏和销售的功能前提下,包装首先考虑的因素是尽量减少材料使用的总量。
3.2重复使用reuse将使用过的包装材料经过一定处理重新利用。
3.3回收利用recycle把废弃的包装制品进行回收,经过一定方式的处理,使废弃物转化为新的物质或能源。
3.4可降解degradable废弃的包装材料在特定的条件下,化学结构和物理机械性能可发生明显变化,出现分子量降低,物理机械性能下降或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
4 要求
4.1根据不同的绿色食品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容器、形式和方法,以满足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4.2包装的体积和质量应限制在最低水平,包装实行减量化。
4.3在技术条件许可与商品有关规定一致的情况下,应选择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若不能重复使用,包装材料应可回收利用;若不能回收利用,则包装废弃物应可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