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参加了近期发改委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的人士称,国家发改委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部分地方物价部门持反对意见,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开,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中。(6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水价成本公开一直是公众所呼吁并期盼的,因为唯此才能明证水企是否真的亏损,也才能证明水价调高是否合理。然而,就在这个原本直观印象中的供需两端——水企和百姓都难能可贵的想到一处,都认可将水价成本公开的时候,地方政府部门却从中间插了一杠子,反对水价成本公开,而一句“不宜公开”清楚显析出一种微妙的心态。
直至这次发改委的座谈会,公众才真正恍然明白,在水价成本能否公开的权益博弈中,水企不过一直是我们的“假想敌”。真正主角的一句简单的“不宜公开”包含了太多内容,归结起来除了维护涉水垄断行业、政府部门中的群体利益,甚至可能是个人利益。“会议上,自来水公司代表就粗略列举了15项不应该附加在水价的成本项目”……我们不知道这些不该附加在水价中的成本究竟是什么,但“15项”的这一数字,足以令我们惊心并愤怒——某些地方政府从百姓活命之水中攫取利益,已经丧失了民本理念和行政耻感。
可以想象,水价成本中更“不宜公开的”,是这个行业中所隐匿的巨大浪费和腐败内幕。除去水价成本最真实的三部分“水资源费成本、输配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外,涉水部门巨大的支出浪费必然也会加到水价成本里——据6月2日《广州日报》报道,在编700多人的深圳水务局一年的人员支出费用达到1.3亿元,人均超过18.57万元!这是何等高的福利待遇?但这1.3亿元都落到了谁的腰包,不得不需要追问。因为这不可能每一个普通职工都能平均分配得到。
不由想起某地一涉水部门组织领导人均消费8万元,赴沙漠地区考察海洋水资源的“笑话”,那已经是一种典型的权力自肥和职务腐败。但知情者更道出了另一种腐败——“有的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给本应按高水价征收的企业用水,按居民用水价格征收,将成本转嫁给社会”。在这样管理混乱、违规荒唐的支出和浪费语境中,水价成本又可能隐匿多少腐败成本?
公众越想知道的东西,为何有些部门就越不愿公开?如公务支出、官员财产的申报,当然还有时下的水价成本。无论公众怎样炮轰,舆论怎样逼仄,甚至在已经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依旧难以公开。其实,当一切明了时,这些部门所失去的将不仅仅是利益,还有更为珍贵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