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对查出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恶意囤积抢购农产品哄抬价格最高罚款50万元。
什么样的处罚叫“从严处理”呢?看罢新闻报道,不禁令人哑然失笑,不过是区区的50万元。这笔数字放在广州的楼市里,估计只够买个三四十平方米的房子,大概普通家庭能拿出这一数字的,都不在少数。
可想而知,倘若一个企业因哄抬农产品价格,获利上亿元的话,那么就算是一次哄抬物价行为的事发,所谓的50万元罚款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由此可见,在物价部门看来的“从严处理”,在哄抬物价者并因此获得了暴利者的眼中,其实不过就是小菜一碟,这样号称“从严”其实却一点也不“从严”的罚款,无疑把哄抬物价者所遭受到的惩罚降至最低。
显而易见,在我们的相关法律与实际操作层面之间,存在着一个严重的错位,即所有的罚款都是滞后的,而且罚款数额一直很低,与哄抬物价者获得的暴利完全不成正比。近一段时间,从坊间所说的“蒜你狠”到“豆你玩”,一系列的农产品价格扶摇直上,其固然与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调整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众多的炒家夹杂其中从中牟取暴利密不可分。有了这样看似“从严”的罚则,估计所有哄抬物价者都在偷着乐,“从严”也不过如此,那么倘若不“从严”,又会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