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晚报报道:21日,武汉市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推出《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这意味着餐饮企业将有权谢绝自带酒水,也有权对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
对于为何开禁“谢绝自带酒水”,规范制作方的解释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避免“问题酒水”进入餐厅。这样的理由恐怕食客不会领情:自带的酒水自己负责,我还不相信店家提供的酒水呢。而且,如果“谢绝自带酒水”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为何又菜点有问题只按售价的2倍赔偿,而不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损一赔十”?
按说,国家已经出台了《食品安全法》,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合理已经不用讨论,一个原则必须是权利和义务对等,不附加任何附加条件,双方可以自行选择,如果是将其作为《行业经营规范》,企图使潜规则成为合法化。 试想,如果商家提供的酒水是市场价,或者象一些商家搞促销一样,提供免费酒水,那还有哪位消费者会自带酒水,商家谢绝自带酒水其实是项庄舞剑,是冲着自销酒水的暴利。
作为消费者,此处谢绝。我可以选择彼处。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将“谢绝自带酒水”写成行规,收取开瓶费合理,这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都说消协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是为消费者维权的,说话的,武汉市消协还与餐饮业协会、个体协联合推出这种有违《食品安全法》,有违消费者利益的《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这样的消协不知在替谁说话。(何某仁的博客 新华博客)相关新闻:
湖北省消委调查武汉谢绝自带酒水规定 薄薄一份7页纸的“规范”,引来的是全国各地如潮的板砖。3个制定单位事先绝对不会想到,由他们制定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会以这种方式得到社会的“巨大响应”。长江网 昨日,《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下称《规范》)被本报等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规范》制定方昨晚也表示,他们正在紧急研究,对相关规定马上进行修改。
■ 反应
省消委:很震惊 事先毫不知情
在《规范》制定者中,武汉市消费者协会也名列其中,但《规范》公布首日,湖北省消委还蒙在鼓里。 昨日,省消委相关负责人主动约见本报记者,了解《规范》新闻发布会及报道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是看了报道才知道有此事,很震惊。” 该负责人表示,将紧急开会研究此事。“无论如何,行业规范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不提倡“谢绝”
昨日,记者致电中消协。该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知晓《规范》一事,目前对此严密关注。该负责人表示,经营者和消费者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共同遵守公平交易,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提倡谢绝自带酒水。
省3·15律师团:考虑提起公益诉讼 省消委3·15律师团主任、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祥斌表示,如果说该规范是武汉市餐饮业协会等制定的一部行业“家规”,则这是一部“恶规”,是一个“霸王规范”。
曾祥斌表示,对这种行业规范,省消委3·15律师团不会坐视不管,下一步将考虑联合其他律师同行,对有关制定单位发律师函,如果有必要还将考虑对其实施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