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计划安排财政收入的5%—10%用于果品产业发展,并对果品生产重点村、销售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及骨干服务队择优奖励。
1.对率先采用优新技术,精品果率达80%以上且亩效益在万元以上的果农,择优给予100至500元奖励。
2.对带动果农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的村给予5000至1万元奖励。
3.对销售精品果100万斤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1000至5000元奖励。
4.对按时完成区果品办、镇政府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果农满意度达80%以上的骨干服务队,择优给予500至2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