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刘彬、袁伟华、寇国莹
从广州假酒中毒事件、四川彭州毒泡菜、金华敌敌畏火腿到海南“毒豇豆”事件,不断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凸显食品安全保障领域内尚存缺失,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涉及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头等大事。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廖波在两会上建议,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可以发挥保险的独特功能作用,推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方面问题突出
虽然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是廖波代表提出,当前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消费者使用的食品出现问题后,很难及时界定问题的产生根源,消费者治疗费用一时难以解决,延误病情的诊断与治疗,而且一旦责任厂商无力赔偿,则受害者的后续治疗和生活费用更加无法落实,给各级政府带来较大压力;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停产甚至破产倒闭并造成上下游企业经营受困,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容易引起间接的社会稳定问题。
据了解,近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后的检查结果显示,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总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配套法规、规章制度滞后问题突出;标准体系混乱;地方经费投入不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与食品安全法还有着差距。
■食品责任保险险种投保率很低
目前,很多保险企业都开发了食品责任保险险种,但是相关企业投保率非常低。廖波代表分析,一方面,许多食品加工和生产经营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增加成本;另一方面,没有意识到通过责任保险这种手段,可以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并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因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生产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推行“食强险”可一箭三雕
廖波代表表示,如果食品加工和生产企业有了保险做后盾,一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赔付,受损害人群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强制保险还可以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事前监督和预防功能,促使其将风险管理贯穿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从而防患于未然;此外,问题企业在保险公司及时赔付的情况下,可以避免陷入经营困境;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可给政府以重要支持,减轻政府的善后负担。
按照他的设想,食品卫生安全强制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广,可以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所有环节,还可以适用于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街头食品等监管薄弱环节。他表示,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既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协助各级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的监督,又可以丰富保险企业的服务产品,同时又可以有效提高相关食品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有了保险的介入,消费起来也可以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