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解百纳纷争,无疑共同做大了国内葡萄酒市场。而在高达二三十亿元的解百纳市场中,市场份额最大的张裕无疑是最大赢家
戏到中场。
酣战长达8年之久的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1月26日,张裕A(000869.SZ)公告称,去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关于“解百纳”商标争议的裁定书,并要求其重新做出裁定。
与此同时,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和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1月26日,张裕股份总经理周洪江在人民大会堂宣战:就解百纳商标案,张裕作为第三人应诉。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解百纳到底是一个品种,属于通用名称,还是企业的独创品牌?这直接关系到解百纳属于行业共有资源还是张裕私有?看来,不管是商评委的行政裁定书还是高院的判决书下达,解百纳花落谁家尚需时日。
但在新食品从事葡萄酒业多年的资深人士郭晓霜看来,多年解百纳纷争,无疑共同做大了国内葡萄酒市场。而在高达二三十亿元的解百纳市场中,占据市场份额最大的张裕无疑又成了最大赢家。
商标案升级
始于2002年的解百纳之争终于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早在1937年,经当时“中华民国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建国后,张裕在1959年、1985年和1992年又分别三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商标注册申请,2002年,“解百纳”注册成功。
然而,自张裕获得该商标后,2002年6月,威龙、长城等葡萄酒企业联合向商评委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1个月后,国家商标局认为“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撤销了该商标。2008年5月,商评委又将“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判属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