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流通证”所需手续
问: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特殊手续?
答:需要设立相应食品安全管理员及签订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按照证照分离、先证后照的原则,要想取得食品流通经营的营业执照,必须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时除递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需要带上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及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的签署则是法人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人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本人签字,或者由经他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等。
工商部门应严格监督
问:如何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的权威性?
答:申领前进行现场核查;经营户领取后,工商部门进行日常巡查。
《意见》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零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主体进行书面审核。对零售散装食品的经营主体,如有必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的,由工商所负责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在县城以上经营食品批发或批零兼营的经营主体,既要审核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还要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工商人员经常到所辖地区进行巡查,内容包括经营场所的卫生、通风等条件的检查,以及产品的ISO认证、标识及食品质量是否合格等。
(李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