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番茄红素
按GB/T14215-1993中附录A进行测定。
5.2.3总砷
按GB/T5009.11进行。
5.2.4铅
按GB/T5009.12进行。
5.2.5锡
按GB/T5009.16进行。
5.3微生物检验
5.3.1菌落总数
按GB/T4789.2进行。
5.3.2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进行。
5.3.3致病菌
分别按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进行检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特性、总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包装、标签。
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型式检验应每年进行二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组批
同一生产班次,工艺条件相同,一条生产线的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
6.4抽样方法及数量。
从每组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样10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2kg,分别做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留样。其中净含量抽样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6.5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7标签
标签的标识内容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番茄调味酱”或“番茄沙司”。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
8.2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杂物、不应与有毒物品混装、混运。
8.3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避免太阳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