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昨日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执行。
为配合此项工作,自治区卫生厅成立了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8月下旬到9月下旬,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并适时组织督查。此次行动整治对象为学校食堂、周边餐饮业、学校饮用水、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厅、舞厅、录像厅等公共场所。同时还要对学校市政供水、自备水和二次供水卫生许可,水源卫生防护、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水体消毒及水质监测,学生饮用桶装水的索证,饮水机的清洗消毒等进行检查。(记者 丁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