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平区质监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该区一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查获该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月饼。经查,该企业共生产了455公斤月饼,已销售100公斤,违法货值3000余元。
虽然离中秋节还有一个多月,但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已开始抢占市场。由于月饼产品已于2006年开始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这家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其产品就无法进入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