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税上涨只是时日问题
“烟酒不分家。”香烟消费税的提高,也牵动了白酒市场各方神经。今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这一规定的出台,说明国家已计划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为白酒消费税调整提前“热身”。张中秀透露,白酒消费税上调只是时间问题,短期内就有望出台。
目前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500克的从量税。目前,市场所传的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一是20%的从价税率不变,改变白酒征收的税基,最终白酒相应上缴的税额与之前相比增加一倍;另一种是溢价400%以上由国税审批,溢价200%以上由当地国税审批。“跟香烟调整税率不一样,白酒这次消费税的调整可能是在税基上做文章。”张中秀透露。
张中秀分析,我国现行白酒消费税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为20%的统一税率,对白酒收取0.5元/500克或0.5元/500毫升的从量定额税率。在这个政策中,为了避税,很多白酒生产企业自己成立白酒销售公司,左手倒右手。如果在税基上做调整,在销售环节也收取消费税,那么白酒公司就难以逃税。
“白酒产业是在牺牲可再生资源的前提下发展的,这个产业的发展牺牲了大批粮食。财政困难时,加收白酒消费税是国家的一种调控措施。”张中秀强调。
香烟市场由国家控制,白酒市场却是市场化运作;消费税上调,香烟零售价不上涨,白酒的零售价则会出现波动,企业会把成本转嫁给零售市场。与香烟一样,白酒,尤其是高档白酒是公款消费和腐败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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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税调整历史
1994年以前
烟草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
1994年
烟草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烟草制品成为消费税的主要税目。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
1998年
将烟草消费税由单一税率改为差别税率,主要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一类卷烟的税率提高了10%,四、五类卷烟的税率降低了15%。
2001年
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两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2009年
由原在香烟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调整为在香烟生产环节与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消费税税率为5%;甲类卷烟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由30%调整为36%。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每标准箱150元。(记者 李薇/文 王晓莹/漫画 焦剑/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