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北辰购物中心买的牛板筋,居然过期了15天。曹先生误吃后,呕吐腹泻。
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北辰购物中心返还曹先生货款4.8元。
2009年3月20日,曹先生到北辰购物中心花4.8元购买了两袋成玉牌牛板筋。
曹先生称,他当晚在食用时,感觉味道怪异,再仔细一看,保质期截止到2009年3月5日。当时他感到十分恶心,呕吐腹泻。曹先生到医院就诊,被确认为“心因性反应”。
为此,曹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北辰购物中心公开赔礼道歉,返还购物款,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法庭上,北辰购物中心承认涉案食品是他们销售的,也承认工作人员存在疏忽,导致曹先生身心受到伤害,为此当庭对曹先生表示道歉。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北辰购物中心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退还购买食品的货款。曹先生称食用过期食品造成身体伤害,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其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