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 很多女士和小孩都喜欢在街边喝现做的奶茶,可是如果告诉你,奶茶的原料已经过期3年,还有人敢喝吗?昨天,肥东工商部门就公布了一起恶劣案件,一个“黑心”的经营户竟用过期3年的原料做奶茶销售。
肥东县工商执法人员近日对辖区饮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在肥东县一中大门西一家新鲜饮品专卖店内,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朱某用于生产奶茶的原材料大部分已过期。由于日期已经模糊,执法人员经过仔细辨认,发现有10桶浓缩果味汁(保质期1年)生产日期最早的为2005年,最近的也是2008年4月,同时,5小瓶万果飘香果质粉(保质期1年),生产日期却是2006年、13袋统牌果味粉(保质期1年)是2005年生产的。还有一款奶茶用的原料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5年(保质期1年),也已过期3年之久。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当事人朱某的母亲却辩称这些奶茶原材料并非过期食品,都是大桶进货后装入这些小桶的,外包装在用完后就处理了。但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进货单据时,朱某母亲称没有。
现场,执法人员销毁上述过期食品,将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