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国家早有未成年人禁酒令郑州市场鲜有执行
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早于2006年1月1日就实施了,其中有“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有明确标志”的规定,那么郑州市场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走访了本市西郊的一些烟酒商店,结果无一例外地发现根本看不到“未成年人禁酒”的任何相关标志。
在工人路上的一家大型烟酒超市内,各种高中低档的白酒、红酒、啤酒品种齐全,但根本看不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提示,“我们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说法,也没有任何人通知过我们。”服务员告诉记者。
而在一些小型的便利店和杂货店内,经营者们甚至不知道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这回事。
在陇海路的一家小烟酒店内,就有几名中学生模样的人在买罐装啤酒,店主只是收钱卖酒,并没有拒绝。“我们就是做生意,有买有卖,并不管那么多。我开这么多年的店,也没有听说过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这回事,”店老板说,“现在有很多孩子很早就吸烟喝酒了,仅靠一张告示也不起作用。而且即便把酒卖给了未成年人,从来也没有人来查处。”而在这家烟酒行附近,就是一所中学。
对此情况,省法制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河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一旦开始实施后,将会更加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包括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反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规范治理河南酒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