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民祝女士买了一盒中老年无糖核桃粉,该核桃粉包装上标有“净含量450克”字样。祝女士打开包装发现只有200克,于是来到商店讨说法,同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工商部门。4月8日,工商人员暂扣了4盒这种核桃粉。
3月29日晚,在南宁市五一路淡村市场附近的福特佳百货商店,祝女士花35元买了一盒“净含量450克”的中老年无糖核桃粉。
4月3日,祝女士打开核桃粉的包装发现,里面只有每袋40克的5个小袋,共重200克。4月5日,祝女士来到福特佳百货商店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认为核桃粉不会缺斤少两,不愿意另外打开一盒核桃粉看个究竟。祝女士已经打开了包装,并且丢失了购物小票,问题难说清楚。
为了证明核桃粉确实缺斤少两,祝女士在该商店又购买了一盒同样的核桃粉,并当着商店工作人员的面打开了包装。这盒核桃粉中共有6小袋,进行称量发现,每小袋的重量还是40克。商店工作人员看到这种情况,表示要让厂家进行处理。
祝女士说:“后来,我打厂家的电话询问,对方解释说‘净含量包括包装的重量’。”虽然祝女士不认同对方的这种说法,但还是对装小袋的玻璃瓶进行了称量,她发现,每个瓶子重450克,一盒核桃粉里有3个瓶子,光瓶子算起来都有1350克了。
4月8日,接到祝女士的投诉后,南宁市工商局福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与祝女士一起来到福特佳百货商店,对被投诉的核桃粉进行了抽查。工商人员当场打开一盒核桃粉的包装,发现里面只有5小袋,每小袋重量40克。由于涉嫌缺斤少两,工商所将4盒核桃粉暂扣。随后,百货商店负责人提供了有关该核桃粉的进货单据。
4月9日,记者在福特佳百货商店没看到有祝女士所买的核桃粉销售。该商店负责人李先生说,他们是通过正规渠道进的货,但不清楚核桃粉的实际重量。他说:“包装盒上标注的重量与实际重量有出入,这与我们商店没有关系。我们不可能对每一种商品都进行称重”。
记者通过包装看到,该核桃粉的名称为“中老年无糖核桃粉”,生产许可证号为:QS420006010227,生产厂家为湖北省荆州市鸿福食品厂。包装盒上两处有“净含量450克”字样。记者拨打包装盒上的厂家联系电话,一名接听电话的女子表示,她不清楚有关核桃粉的重量问题,但会让相关人员给记者一个解释。但是,记者直到昨晚截稿时,还没有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厂家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4月9日晚,记者在南宁市工商局福建工商所了解到,目前,工商人员还在对此事作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