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鲜猪肉市场的放开,外来鲜猪肉不断进入海宁市,一些不法商户采用各种手段,将“问题猪肉”投入市场,埋下肉品质量安全隐患。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3月16日,海宁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鲜猪肉市场准入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市场举办管委会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排查工作,立即封杀存在“信用污点”经营户的所有经营活动。特别是对已查获的不法经营户的所有经营活动进行彻底排摸,对进入信用体系“黑名单”的生猪经营户,在未经风险评估和确认准入资格前,不得进行经营活动。
二是市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落实市场法人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定责任。加强对鲜猪肉尤其是市外鲜猪肉市场准入的监管,市场举办者要切实承担起索证索票、台账登录和可追溯监管机制等方面的职责,对擅自接纳未经风险评估的市外经营户入场经营的农贸市场举办者要坚决给予查处,造成肉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是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主要消费面猪肉质量安全的监管。突出抓好“马路市场”非法经营户的治理,高度重视监管空白点的隐患治理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确保肉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