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下窝点和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所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农村。让乡镇一级拥有监督检查权、执法权、报告权,可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从而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从现在起至明年3月5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2月4日,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汝求在会上强调,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食品惠民”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制订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标准,建立全社会资源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见《惠州日报》12月5日A1版)。
“食品惠民”是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的一种具体行动,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保障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来年,我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强化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也要清醒看到,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以去年8月底至12月期间全市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为例,共查处违法案件1432件,取缔无证照和地下窝点1282个,涉案货值1440万元。这些地下窝点和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大都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和焦点问题也在农村。
针对这种情况,实现“食品惠民”,就要把监管网络延伸到农村。首先,要加大宣传和社会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的“免疫力”。可以借助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广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对那些违法违规经营者和各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以震慑不法分子,形成有力的舆论氛围。其次,要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小作坊、小食品店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粮油、肉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抽查品种,持续不断地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无生产厂名、生产日期的包装食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的食品准入制度,确保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第三,各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去年初,我市各县(区)70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食品安全专项监管部门将部分食品安全监管职权下放。让乡镇一级拥有监督检查权、执法权、报告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可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从而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