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广州闭幕。国内首部专门、系统的食品安全法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表决通过,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食品安全条例》终获通过,可以说是广东立法中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出台除了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心外,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能促进食品生产企业更健康发展。《条例》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不得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餐饮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