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年底前,我市在消费环节猪肉整治方面,要达到县城以上城市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治理目标。
目前
,有关部门已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烟台市猪肉消费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把最容易出现食品卫生问题的小餐馆和集体食堂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市宾馆、饭店及集体食堂单位全面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
除了达到县城以上城市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治理目标外,有关部门还将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在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