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市质监局获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将于即日起正式实施,28大类525种食品都被纳入召回范围。这意味着,今后我市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如被发现不安全将被召回。
据介绍,根据《规定》要求,一旦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范畴,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并向社会发布召
回有关信息。除此之外,在3种情况下,国家质检总局会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第一种情况是,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食品危害;第二种情况是,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第三种情况是,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通讯员 莫言 记者 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