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1日起,全市工商部门将“挥刀”专“斩”餐饮业霸王。
近期以来,餐饮行业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有发生,有的餐饮企业巧立名目,乱收费用;有的餐饮企业收取费用不公开、不透明,事前不提醒、不告知;还有的采取不正当手段,欺诈、误导消费……这些行为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消费者反应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
为彻底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范围内所有餐饮经营者,各种经济性质的酒店、饭店、餐馆、小吃部等都被列入整治范围。
以下6种情况为整治重点:
1.以各种借口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或限制自带酒水的品种、数量;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强收不合理费用。
2.以各种借口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消毒餐具或不明确告知消费者有权选择不使用;在消费者拒绝使用其提供的收费消毒餐具后,为消费者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或质量相对低劣的餐具。
3.对餐位、纸巾、一次性筷子、火锅蘸料等收取费用。
4.自行设定包间最低消费额度。
5.收费项目不公开,在事前未提醒、未告知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相关费用的行为。
6.其他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强行销售、服务、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及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10月1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在集中整治阶段,全市工商系统将根据群众举报,对餐饮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还将深入餐饮经营企业明察暗访。
在专项整治期间,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经检大队和各县工商局特设值班制度。从早8时至晚10时派专人值班,备专门车辆。一旦接到市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转来的消费者用餐投诉,要在最快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对违规的餐饮企业,轻者,工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不整改的,将视情节给予1000元或5000元不等的罚款,对态度蛮横、拒不整改的餐饮企业,工商部门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企业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可向12315申诉,或向4666315、6398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