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部署,广东省经过充分调研和准备,选择佛山市三水区和中山市小榄镇作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试点,并对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
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已印发《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方案》指出,广东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的示范期为3年。示范期间,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示范县(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通报取消示范资格。期间发生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即时取消示范资格。据悉,佛山、中山两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接到相关通知后,正在迅速筹备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