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价部门规定:凡兰州市普通级牛肉面馆,大碗牛肉面售价不得超过2.5元,小碗与大碗差价为0.2元,违规者将严厉查处。有面馆老板说,由于面等原料涨价,目前兰州市大多牛肉面馆处于微利经营状态。(见7月4日人民网)
这一消息让人感慨万千。物价关乎民生,企业不能想涨就涨,政府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对某些商品的价格进行干涉,也是必要的。但我想不通的是,兰州物价部门为啥要对一个已经完全市场化、竞争十分充分的行业的商品进行限价,而从未听说他们对行政垄断性企业的商品进行限价?
饮食行业是我国向民间开放最早、国有企业几乎完全退出、进入门槛最低的一个行业,即使物价部门不干预,任何一家或几家面馆想大幅度提高产品价格,基本上都难以做到,尤其是不能长时间做到。兰州的牛肉面卖3元一碗,比郑州的价格还低呢,根本不算高,即使真的存在暴利,政府也不应迫不及待地插手,因为食客们自然会用“罢吃”的办法对其进行制裁。面馆老板一旦发现不能从涨价中得到好处,就会自动降价;如果面馆宁愿倒闭也不愿降价,那说明他们的涨价是合理的,食客应该接受。所以,这个行业理应是政府最放手的行业,对他们实行严厉的限价,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道德依据。
相反的是,对于迫切需要限价的商品,兰州市物价部门却不管不问。比如水、电、暖、气、石油的价格,比如学费、医疗费等,都是市民的生存必需品,再穷困的家庭都不能不买,但这些商品因为被“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国企强制性垄断,大都是一年一涨价,甚至一年涨几次,物价局沦为这些国企的涨价工具,致使这些企业在浪费、高薪、高福利的前提下仍然存在巨额暴利,公众在这方面的怨气要比牛肉面涨价大得多。按照国际惯例,限价是政府部门管理垄断企业的最重要的办法,可是,我们没听说兰州物价部门在这方面有任何作为。
只要是民营的,不该限价却动辄限价;只要是政府开办的生意,理应限价却从不限价。这是什么逻辑?建立政府是为了给百姓谋取更多福祉,绝对不是让他们与民争利的。兰州市物价部门的做法,必须予以严厉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