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市药监局于日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在2006年度被评定为警示等级以下的、质量负责人(药师)等发生变更的或被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处罚过的这三类药店,以及连锁总部组织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门店。重点检查内容为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药品购进验收及养护和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药品质量情况、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及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等。
目前检查人员已对4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能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严格按GSP的规定运行,充分发挥药师的质量管理作用,把好药品进货、验收、养护关,守法诚信经营。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药师不在岗、进货渠道不规范、药品摆放不符合分类要求、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了相应措施,对管理不够规范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可疑的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样,送金华市药检所进行检验。
下一步,市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特约记者陈亮 记者陈瑜)